关于我国占用耕地补偿准则的相关法律规定显示,被征收前三年内耕地的年均产值需按照其六到十倍进行补偿。
这其中涉及到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等各项补偿费用的计算。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耕种土地,例如旱田、水田以及菜田,每亩的平均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
具体而言,对于旱田的征收,每亩平均补偿额度为1.3万元人民币;
而如果是对水田的征收,则每亩平均补偿标准可高达2万元人民币;
至于菜田,由于其相对较高的经济价值,每亩的平均补偿额度更是可以达到3万元人民币之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