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拖欠借款不予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采取协商、调解或者进行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除此之外,债权人亦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对于支付令的申请,如果债务人未能在收到人民法院所发出支付令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其逾期未付的债务,并且未向人民法院递交任何形式的书面异议,那么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得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出借人也拥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出借人需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问题,若超过法定的3年诉讼时效,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