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您需遵循以下严谨的步骤程序进行:
1.房产评估:
凭借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所在地理位置、方向、楼层高度和建筑物年龄等诸多因素的详细考虑与准确分析,为您提供详尽且具有权威性的价值评估报告。
2.继承公证:
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以便取得合法的继承公证书。
在此环节中,您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文件、由合法机关开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所有权人所立下的遗嘱(如有遗嘱),同时也须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愿意主动放弃继承权,则务必提供其签署的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在完成以上步骤之后,您还需进行房屋测绘工作。
4.继承登记:
最后,请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在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所有上述资料后,办事人员将会予以接收并立案受理,随后会核发回执。
待所有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便可获得已变更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