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可以明确告诉您,退房这一做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行的,但请注意,此举通常意味着您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举例来说,倘若您选择退房的原因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是由于开发商出现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例如未能依照规划建造房屋或是延迟了房屋交付时间等等,那么您就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毫无疑问地解除这份买卖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此外,您还可以以此为由,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尝试达成解除买卖合同的共识。
然而,若您并未享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利,那么您试图解除买卖合同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仔细研读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看看其中是否对您此时所享有的解约权有所规定;
第二,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期解除这份买卖合同。
如果您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实面临着实际困难,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善且积极的沟通,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支付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或违约金,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是有可能同意解除这份买卖合同的。
总而言之,能否成功退房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非是否已经全额或部分支付了房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