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享有离职的合法权益。
即使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并未结束,也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这份法律文件规定,员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从而实现劳动合同的解除。
而针对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即便合同尚未到期,员工仍然拥有辞职的权利,只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会导致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此时用人单位和员工可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
(2)如果员工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则必须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若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了服务期,这并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来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