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乃是采纳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然而对于不适宜采用此类方式的荒漠山区、深谷沟壑、险峻丘陵以及空旷湖河等特定领域的农村土地,则可选择通过招标采购、竞拍交易、公开协商等多元途径实现承包。
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所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实施转包、租赁、交换、转让或者其他多种形式的流转操作。
但需注意,买卖方式并不在其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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