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虚报冒领,主要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事件或信息,采用不道德且非法的方式获取原本并不属于自身的财物权益。
对于此种行为,若涉及到国有机构或者国家机关的职员,则有可能触及贪污罪行。
在中国,个人绩效超过五千元即可被视作涉嫌贪污罪,并应立即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然而,若涉及非国有单位的员工,那么其行为将被视为职务侵占罪。
在这种情况下,若职务侵占金额达到六万元以上,便应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公务人员,其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其所侵害的客体是这些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若贪污金额未达五千元,职务侵占金额未达六万元,则不构成犯罪,但仍需接受行政处罚。
对于贪污金额不足五千元者,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于职务侵占金额不足六万元者,可要求其退还不当所得,或者发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