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的问题中,对于被认为是直接实行者的罪犯来说,由于他们所采取的行动能够直接导致预期的法定结果或产生危害社会的危险状态等情况的出现,因此相较于单独犯罪的情况,我们可以参照后者来判断他们处于什么样的停止状态。
然而,对于那些在直接实行犯之外的角色,例如组织者、协助者以及教唆者等,我们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即这些人将共同犯罪的行为进行到什么程度来进行具体的判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