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夫妻双方各自拥有自身财产;
其次,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应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妥善处置,若对相关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其裁决依据将以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为主导思想。
此外,若出轨行为涉及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也将被视为上述过错情形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