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合同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在其成立之时便具备了法律效力,而无论该合同是否已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换句话说,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是否进行公证无关。
只要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的内容是他们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时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这样的合同就可以依法成立并且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