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后的申诉解决途径
对于违反相关法规且必须进行强制拆除的建筑、构造物及设施等,行政管理机关需首先发布公告。
在此期间,涉事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要求启动行政诉讼程序。
其次,若违建已经得到了强制拆除处理,则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