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可判几年”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惩罚。
如若犯下前述罪行并导致他人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对于致使他人死亡或使用极端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的罪犯,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外,若本法另有特殊规定,则应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简而言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2.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存在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展开立案调查,且证据确凿之后,将案件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公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一旦公安机关决定立案调查,进入诉讼程序,便意味着国家将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类公诉案件中,无法通过私下解决。
另一种情况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然而,由于此类案件已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且被告人已被批准逮捕并处于潜逃状态,因此已转变为公诉案件,无法再进行和解。
3.若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或是与受害人达成经济赔偿方面的协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会考虑到这些因素,从而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甚至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