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必须予以兑现的。
我国法律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持久的婚姻关系所涵盖的债权债务等方面的规定,均充分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基本原则,即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便应严格遵守。
夫妻双方有权就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包括各自拥有、共同拥有或者部分各自拥有、部分共同拥有等多种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