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误取了他人之物,这并非被视为盗窃行为;
然而,当您发现该物品实际上属于他人所有,仍然继续自行占用并拒绝归还给失主时,便有可能会涉及到侵吞的违法行为。
所谓“盗窃”,即是指在自我或第三方未获得正当权益(涵盖了对物品的管理、支配以及处置等方面)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伦理规范,而且从法理角度来看,盗窃也被纳入到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事犯罪范畴之内。《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