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是显而易见的。
被刑事拘留这一事实表示当事人正在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指控中,从而根植于其身上的刑事法律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体制以及实施的手段中,一旦陷入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最后被判处刑罚的可能性都极其之高。
由于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行动之时经常已经把握了一部分确凿的证据材料,借助拘留之后展开的侦查行为,当事人有极大的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逮捕,甚至转为继续进行侦查工作。
因此,当我们不幸地得知自己已被刑事拘留时,切勿心存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应该立即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咨询与委托,让他们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援助,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进一步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