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广东地区网络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方面对此提出的问题,我们作出如下全面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所享有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叁年。
若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特别规定的,则以该法规为准。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负有赔偿责任的主体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当事人权益受损之日至起诉之时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对当事人的权益提供保护;
在具有特定情形下的,人民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