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补偿款项主要包括:
补偿款、安置补偿费用、土地上所生长的青苗赔偿费用以及拆迁过程中所带来的损失补偿费用,同时也包含了相应的奖励奖金;
2.各个地区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往往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其他各类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决定;
3.负责拆迁建设工作的各单位,需依据既定的规定标准,向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与之相对应的各种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