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在哺乳期间的婴儿而言,当夫妻感情破裂不得不面临离婚之际,一般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授予女方。
这是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即离婚之后,若孩子尚未满两周岁,那么原则上需要由母亲亲自照顾和抚养。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如果在父母就抚养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势必要诉诸法庭,交由法律进行裁决。
然而,这其中也有例外,那就是必须依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作出最终判定。
至于年龄超过八岁的子女,法律明确表示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权益,而不能仅仅依据成人的主观意愿去做出决定性的抚养权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