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信用卡的协议规定,持卡人在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应被视为违反约定条款的行为,银行有权向其索偿未偿清的本金及相应的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多种费用;
倘若银行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最终取得胜诉,那么持卡人还需要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除此之外,如果持卡人存在故意拖欠款项且数额较大(逾期金额达到1万元或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仍未按期归还,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逾期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催收2次并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将被视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申请贷款等金融业务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如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通过微信与我们取得联系。《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