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存在持卡人逾期透支且长期无力偿还的情况,我强烈建议您尽早地设法清偿信用卡所产生的恶意透支费用。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是特指持卡人以不合法且侵权的态度,故意忽视规定的、允许其支出的透支金额限度或时长,即使经过发卡银行多次严肃的催收要求也未能在三个月内全额还款。
这种行为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具体如下:
1)个人的信用报告将受到不良影响;
2)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包括每天按照0.05%的比率计算利息,并从透支的当天开始计算;
3)必须承担滞纳金,通常是按照最少还款额不足部分的5%来收取,每月都要缴纳;
4)如果情节严重,银行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更重要的是,还清所有欠账之日起五年内,用户的名字有可能出现在禁止在银行申请任何信贷类服务的名单之中。《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