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受债务人长期拖欠借款不予偿还时,债权方可行使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协商与调解是较常见的途径;
其次,可通过仲裁或递交支付令申请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来促使债权人及时获得应得权益。
其中,支付令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法下达用以敦促债务人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若面临支付令下发后,债务人对其存在异议的情况,债权人亦享有再次提出起诉的权利。
待法院裁判结果正式生效之后,倘若债务人仍然未能如期还款,债权人此时便有权向上诉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