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之下,借款方如未能按时归还所借款项,尽管缺乏书面的借据,依然是完全具备立案资格的。
然而,为了证明借贷关系的确切存在以及相关资金已经实际交付给债权人人手这个关键事实,债权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据材料,例如催讨协商过程中的录音录像资料、短信往来记录、证人的证言陈述以及汇款凭证等等。
在此过程中,务必要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确保自身权益不受超过诉讼时效的限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