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款项拖欠的相关法律条款中明确指出,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首先,我们建议您尝试向当地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与举报,以此来启动相关流程。
这个过程主要牵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根据这部法律的定义,所谓的"采购",是指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偿获取货物、工程以及服务的行为。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发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以及中标或成交结果可能对您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请务必在知晓或应该知晓权益受损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
同时,采购方也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若您对回复内容并不满意,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回复,您有权在答复期限结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监管部门通常是该级政府的财政局,他们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决定。
若您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持有异议,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处理,您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