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类别以及申请数量所确定的注册费用标准如下:
每种类型,每个商标按照以下标准收费:
1.一般商标:
单次申请收费为每份300元人民币(十年有效期限,十年内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
此项服务适用于国内的公司或个人,且须缴纳国家规定的300元人民币规费;
2.由代理机构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的一般商标:
单次申请收费为每份1600元人民币(十年有效期限,十年内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
此项服务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公司或个人,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收取的800元人民币规费;
3.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
单次申请收费为每份3000元人民币(十年有效期限,十年内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
此项服务适用于国外的公司或个人,并且需要支付国家规定的3000元人民币规费。《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