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夫妇离婚时涉及两位子女,相应子女的抚养权可依循以下原则进行裁断:
首先,若两位子女均不满两岁,法院通常将裁定两位子女皆由女方扶养。
其次,如其中一位子女未满两岁,另一位已超过两岁,法院可能会判定不满两岁的子女由女方抚养,两岁及以上的子女由男方扶养,但若法院认为让年长的子女随女方生活更为适宜于他们的成长,同样有可能作出相反的裁决,决定让两位子女都由女方扶养。
最后,当两个孩子都大于两岁时,法院会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状况和利益,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的原则作出最终抚养权的归属。
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可能达成一人拥有一子女抚养权的协议。
需要特别说明,即便孩子尚不足两岁,若女方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孩子的抚养权仍有可能被裁定给予男方:
(1)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与她共同生活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有能力抚养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提出子女应该跟随他生活的请求;
(3)基于其他因素考虑,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