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不幸离世时,其近亲者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此类事件中的体现形式即为死亡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失费用的实际金额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者的过失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如手段、地点、方式等)、侵权结果、侵权者获取的利益状况以及侵权者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同时地区司法法院所在地的居民平均生活水准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参考要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