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费用的定价形式乃是实施市场导向调控,即由当事人与聘用的律师自主进行协商,共同拟定收费金额。
对于担任案件代理人所需支付的服务报酬,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
(1)首先,需根据不同阶段的审判过程来定制费用标准。
其中,计件式收费法的标准范围为每件法律服务费用在人民币3,000元至15,000元之间;
而依据标的额比例收费法则是针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案件,收取手续费10%(最低收费人民币3,000元);
当标的额达到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时,收取手续费6%;
到了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区间,收取手续费4%;
而若标的额超过了1000万元,则收取手续费为2%。
此外,对于当事人之间在争议标的额上的差异所产生的费用收取,采用的是差额累积计费的方法。
(2)对于再审或申诉案件,同样依照上述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执行律师服务费用的收取事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