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份数可仅为一份。
即便合同仅签订一份且条款均符合法律规定,其仍具有有效性,签订合同的数量并不直接决定合同效力的强弱。
然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量,建议将合同以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形式进行签署,尤其是在有多方合同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依据具体人数来确定合同的副本数量,以便每一位合同当事人都能持有自己的那份合同文本,以此备不时之需。
若合同条款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了争议或者出现违约行为,合同当事各方便可援引合同文本作为证据,用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