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保险赔偿事宜的具体内容与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其具体赔偿金额需以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实际所产生的数额为依据进行核算。
其次为器官功能恢复所需康复费用,以及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或面部整容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些都属于后续治疗所需费用,享有赔偿权益的当事人可待实际支出后再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应权利。
另外,还涉及到误工费用问题。
对于误工费而言,其数额应以受害方在事故中所产生的误工期长短及其个人收入情况来综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