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离婚证书的情况下,理论上仍然有资格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并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1.若已成功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并且离婚证书尚未发放至个人手中,这种情况下,没有离婚证书也可顺利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国内居民申请结婚登记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签名声明,保证自身无配偶且与潜在伴侣之间不存在直接血缘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如申请人并未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此时选择继续办理结婚登记,将涉及到重婚罪指控,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