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将依照所承担的责任明确的责任额度予以赔偿供应。
以机动车为例,交强险的责任额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方面,机动车在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相应责任时,有以下责任额度赔偿规定:
1.对于死亡和伤残赔偿金额的最高限度为11万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是固定设定在1万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的上限为2千人民币。
另一方面,如果机动车没有对道路交通事故承担任何责任的话,将会根据以下的责任额度予以赔偿供应:
1.死亡和伤残赔偿金额的最高限度仅为11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的额度也仅仅为1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的额度则被严格限定在了百元人民币以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