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尚未设立针对恐怖威胁的具体犯罪条目,故这类违法行为被归类为寻衅滋事罪范畴。
但是,如果涉案者能够召集其他人共同实施恐吓行径,并且这种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指控,同时还可能接受罚金的附加处罚。
因此,在刑法领域中,针对恐怖威胁的罪行可能会导致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可能附加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