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订书面协议并不意味着必须加盖印章。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凡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契约者,无论其完成签名、加盖印鉴或进行指纹确认前后,只要其中一方已率先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与接受,那么此份契约即告成立;
此外,当双方均已成功完成上述动作后,该份契约亦可视为正式生效;
除非有其他特殊法律规定之情形存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