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的子女扶养协议,原则上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相关法规亦声明,此类协议应以明确的文字形式呈现,且允许当事人来自行协商子女抚养事宜。
在双方协调达成一致之后便可以正式签订书面协议。
在此过程中,书面协议一旦经过双方亲自签字确认即宣告生效,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另有约定的,将按事先约定的条款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