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续约义务而未事先告知,尽管这一行为并不需要得到员工的预先同意,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向全权的员工签署关于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的有效凭证。
在此基础之上,员工只需凭借该有效凭证,即可执行失业登记手续,从而领取得失业保障金。
若因单位未依照规定时间及时处理好这些证明文件,将被视为延续劳务合同的有效性,并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给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