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父祖母强行带走未成年子女的问题,其行为实际上属于违法。
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父亲母亲均具有正常的抚育能力时,他们才享有对孩子的直接抚养权。
同时,由于祖父祖母并未参与孩子的出生及成长过程,因此他们不可享有法律上的探望权。
若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对此表示反对,那么祖父祖母便无权利接触和带走孩子,甚至无法通过强制手段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若不幸遭遇此类事件,抚养孩子的父母可选择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