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婚后共同偿还购房贷款的有效途径包括: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调阅银行卡的还款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来证实婚姻期间内二人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
若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已经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且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了贷款,而在婚后则是使用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还款,那么当这对夫妇面临离婚时,他们所购买的房产将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