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将会遵循腾空交房时间的先后次序来进行分配,即先行拆除的首先选择自己想要的住房,即所谓“先拆先选”原则;
同时,对于那些负责做好拆迁工作的人员,也将保证他们获得相应的安置。
被征收者享有自主选择迁居至其他地方,进而重建其房屋,或者选择以被拆毁的房屋作为交换,以此换取原地重建的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同时,为了激励大家的配合,还会提供一定的搬迁奖励政策。
在此,我想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何谓安置房。
顾名思义,这是由当地政府为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而临时搭建的用以安顿被拆迁住户的住宅楼宇,也就是说,当这些住户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放等种种原因面临搬迁时,政府给他们提供的居住场所就是安置房,它与人居住的普通房屋无异。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只有在您成功申请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书之后,您才能进行相关的转让交易,而此时的过户交易流程和其它类型的房屋一样。
此外,安置对象既包括城市里的居民,也包括因房屋拆迁的农户口人员。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政府也正在全力以赴地新建更多适合各方面需求的安置房,以满足广大被拆迁户们迫切的需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