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在于使债务完全地、不可逆转地消亡。
由于债务消除的直接影响,相应的从属债务(例如利息债务以及作为抵押物的担保债务等)亦将随之灭亡。
当债务被全部豁免时,所有的债务均会被彻底清除;
若只是部分债务被免除,那么只有被免除的那部分债务才会消失无踪。
2.尽管免予偿还债务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行使这一权利之时,必须确保不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举例来说,对于在债权之上设有质押权的债权人而言,他们不能藉由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来对抗已经设定了质押权的第三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