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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效力是哪些

债务免除的效力是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8 15:35:07 已帮助11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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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效力是哪些
1.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在于使债务完全地、不可逆转地消亡。
由于债务消除的直接影响,相应的从属债务(例如利息债务以及作为抵押物的担保债务等)亦将随之灭亡。
当债务被全部豁免时,所有的债务均会被彻底清除;
若只是部分债务被免除,那么只有被免除的那部分债务才会消失无踪。
2.尽管免予偿还债务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行使这一权利之时,必须确保不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举例来说,对于在债权之上设有质押权的债权人而言,他们不能藉由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来对抗已经设定了质押权的第三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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