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在婚姻结束之时已就其资产值进行了平等分配,那么此举将被视为最终的决策。
然而在随后的三年内,针对这些已经分配的财产,无论是对于另一方还是相关的法律机构而言都不再得以重新分配或分割。
一旦某一条婚姻的夫妇之一故意掩盖、转移、交换、摧毁、耗费掉属两人共享的财产,或者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以图据为己有的情况下,若在离婚分割财产的过程中,他们可能会被认为对这部分财产可以得到较少的收益或是无法获得任何利益。
但是,即使离婚协议已经签署并执行完成,如果另一方在此之后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那么他/她仍有权通过起诉向相关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再次分割属于他们的婚内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对方将失去对受损方的胜诉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