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房产事宜,其法律程序有以下几点需要您亲自操作和了解:
首先,请您携带着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原产权人均已取得死亡证明等关键资料,前往该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房屋产权继承的相关登记工作。
其次,在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完成后,请您务必再次光临该房产所属区域的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费手续,以便顺利完成接下来的流程。
最后,请您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房管部门,以确保顺利地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