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被依法撤销时,其应产生的法律效力为:
合同在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后,由该合同所带来的利益、资产以及权益等,均应原样归还给原权利人。
如若无法直接返还,或者在无返还之需要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折价形式进行补偿。
在此过程中,倘若存在故意违反合同规定的一方,应该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双方均有意违规则需各自承担相等的过失责任。
至于那些在事实上并不需要归还的部分,应当以符合公平原则的价格进行补偿,而非简单地进行金钱上的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