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相关政策解读(1):
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方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进行详细制定。
而根据国务院所下达的具体执行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
关于征收土地的事宜,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来确定补偿金额;
举例来说,对于被征收的耕地面临的补偿款项需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且在计算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应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
征地补偿款项确实应该囊括土地补偿金、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等诸多项目。
(4):
平民住房保障措施方面,政府将尽力为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合适的房屋,若无法提供时便按市场价格支付相应的货币补偿款;
而对于城市规划区外的居民,会妥善安排宅基地,让其自行重建住房,同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合理的补偿。
2.有关房屋的政策解说(1):
农村中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应当进行分别的补偿。
这个“分别补偿”主要是指将土地补偿款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项进行区分。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然后再由村集体分配给各个村民使用,村民会在这些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以便居住生活。
当进行宅基地拆迁时,通常会有两种补偿方式供村民选择。
(2):
房屋的产权实际上属于当地村民个人所有,因此在面临房屋拆迁时,房屋补偿理应归村民本人所有。
例如,倘若某个村民的宅基地已经被国家征收,但他们又无其他地方可以居住,这时村里就需要给他们分配新的宅基地,然后村民们会在新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继续生活。
(3):
房屋拆迁补偿总价主要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两个部分组成。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表述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