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得被物业公司禁止进入本社区。
通常情况下,社区中的公共区域及使用场所均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支配,这意味着停车位亦是业主大伙儿的财产。
然而,开发商却无权强制业主购买或者租赁车位。
若社区内车位数量不足,物业可以依法进行管理并优先提供给已购买或租赁车位的业主使用。
在确保社区公共场所仍有剩余停车位的前提下,每位业主皆享有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