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设定了多层次宽广的区间,故而针对这些不同的量刑层次,对强奸罪的追诉时效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规定。
如果被判刑三年至十年之间,那么追诉期限将被认定为十年;
若是被判处长于或等于十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其追诉终身有效通常需要持续达二十年。
若在上述二十年的有效期满之后,法院依然认为此案存在必要提起进一步追究责任,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核准审批。《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