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网络诈骗行为只有当涉及的金额超过三千元时,才能构成侦查和起诉的立案标准。
具体来说,若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区间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那么这就需要归类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内,并作出相应的诈骗罪立案处理决定。
为了更好地明确此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含有详尽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