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无驾照驾车并不归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涉及的理赔范畴之内。
针对此类情况,保险公司仅需承担对救援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的中途部分责任,且针对其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涉案司机进行相应的偿付要求。
但是,若存在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种状况,保险公司依然需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内垫付相关的抢救费用,同时亦享有向造成问题的责任人索回补偿的权利:
1.驾驶员未持有驾驶执照或处于饮酒状态;
2.被保险车辆在失窃或抢劫期间发生车祸事件;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