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夫能否将个人享有的产假给予妻子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上产假是一种属于被照顾者个人权益的代表,因此,女性按照我国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假,标准为98天,再加上预产期之前的15天空闲时间。
同时,倘若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困难,比如难产,那么产妇应该得到额外的15天假期以作调整。
若在此期间生育了多胞胎,则随之每增加一个宝宝,需要再次获得15天的额外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