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提及的是涉及第三方的合约安排。
在这个模式下,某企业选择将其部分或全部员工的管理责任委托予某特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当这些员工开始为该企业供职时,他们并未直接与所就业的企业签署劳工合同,相反地,他们会与企业所选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署相关劳务协议。
因此请您务必留意,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这家企业中任职应被视为由该人力资源公司派驻过来的派遣员工而非永久雇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