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时,请务必关注以下重点要点:首先,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条款必须如实反映签约各方的真实意愿;
最后,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任何不符上述条件的情况,其中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退回已购房产。
如买方或卖方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其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支付违约金以及被追索强制履行等一系列不利法律后果。
此外,买卖双方必须特别留意,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无法合法进入市场流通,因此仅凭签订买卖合同及办理公证手续并不能完全保证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